18岁少女被人拐卖却反将人贩子卖掉
18岁少女被人拐卖却反将人贩子卖掉
【新华网3月30日消息】一个极有离奇色彩的真实消息。一个未满18周岁高中毕业女生拐卖了原本是要拐卖她的人贩子,一审被判3年,二审判免于处罚。
这个小女生名叫刘慧,刚高中毕业,还未满18周岁。她去城里玩,准备回家,在车站被小偷把钱包偷走了。她发现钱包没了,就喊:“我的钱包丢了,谁把我的钱包偷走了?”
这时有一个衣着华丽、30多岁的漂亮女人走到她身边,对她说:“妹子,你钱包丢了,你要去哪啊?”刘慧就说自己要回家,说了家在的地方,说没钱买车票了。
这女人说:“真巧啊,我也是那里人,咱们是老乡,我给你买车票吧。”
刘慧说:“谢谢大姐啊,你真好啊,我回家就把钱还你。”
那女人就说她叫刘梅,帮刘慧买了车票,跟她一起坐车回家。刘梅说她在城里老公家开的公司里上班。到了县城,下了车,刘梅说舅舅家在这,让刘慧陪她去一趟再回家。刘慧想自己还要再坐汽车,然后再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家,人家给自己掏钱买了车票,再说自己现在也没钱买汽车票啊,就同意跟刘梅去了。
到了刘梅舅舅家,院子、房子挺不错。刘梅舅舅把她们接进去了,刘梅舅妈却出去了。他们在屋子里说了一会话,舅妈回来了,还带回来一抽吧干瘦脏兮兮的男人。那男人一进屋就盯着刘慧看。一会儿,刘梅就对刘慧说:“妹子,我跟舅舅说点事,你先到那屋去休息一下。”然后就把刘慧带到另一个房间里,让她在床上休息。
刘慧自己在房间里,感觉不对劲,那个脏兮兮的男人怎么一直盯着自己看?哎呀,自己不会是遇到人贩子,要把我拐卖了吧。
她一推门,发现被从外面锁上了。她想这可怎么办?看到房间连着储藏室,就到储藏室里,搬了凳子站在上面,从储藏室的窗户缝隙正好看到那个房间。
她看到对面房间里,刘梅说:“水灵灵多好啊!”那个脏兮兮的男人问刘梅多少钱?讨价还价后定为4000块。刘梅说大白天不好直接带走,等天黑给他送去。男人走了。
刘慧躺在床上装睡觉。刘梅进来了,说要带她出去串门。
刘慧于是趁机跟刘梅讲,自已有3个好姐妹,也都没考上学;而且4人曾讲好,有福同享,所以她想让那3人跟她一起去工作。
刘梅想,自己又能多赚3个人的钱,是笔好生意。就同意了刘慧,带她离开了这里,并坐车跟她去了她家所在的镇上。
到了刘慧家所在的地方,刘梅住进一家招待所,让刘慧去找她同学。刘慧离开招待所,心想,自己可算自由了!她想去报案,可是一想自己也没证据,要是刘梅就不承认也没办法啊,可是就这样也不甘心,想报复一下人贩子。这时她看见路边有一个一只眼的男人在外面拢了一堆火正烤火。
她就跟那个男人搭话,说:“大叔,你怎么不把柴火抱屋里去烤啊?”那男人说,抱进去多麻烦啊(看这懒的)。
刘慧说:“大叔看你挺悠闲的,你孩子一定挺孝顺你吧。”
一只眼说:“我哪有孩子,老婆还没有呢,看我长这样,谁跟我呀。”
刘慧压低声音说:“有钱还娶不到老婆吗?可以买呀!”
一只眼说:“上哪买啊?”
刘慧说:“我认识一个30多岁的女人,长得很漂亮,你愿意就介绍给你认识。”
一只眼说:“那太好了,行,你要多少钱啊?”
刘慧说:“给我个路费当介绍费就行了,五六百块钱就行。可是她要是看到你不愿意怎么办呢?”
一只眼说:“你把她领到我这来,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刘慧回到招待所见到刘梅,对她讲自己事先想好了的瞎话:“大姐,我跟我同学说了,她们都可高兴了,很愿意跟我一起去你那里。可是她们父母不太同意,非要让你去一趟,你去见见他们跟他们讲讲吧。”
刘慧就把刘梅带到一只眼那里,说大叔来客人了,招待一下吧.一只眼出来把她们接进去了,刘慧对刘梅说:“大姐,你先坐一下,我把同学和她们父母全找来。”
刘慧出来了,一只眼跟她出来给了她500块钱,刘慧就回家了。回到家,刘慧见到父母,就哭了,把自己今天的遭遇讲给父母听。父母对刘慧说,咱们得去报案。于是就去了派出所报案。民警听完刘慧讲的经过,对她说:“谢谢你来给我们报案,但是你卖了她,我们也要拘留你。”
警察带着刘慧找到一只眼家,可是只有一只眼自己在家里,刘梅并不在那里了。
原来一只眼也是个人贩子,他把刘梅强奸了,然后卖给同村的一个光棍李大拐。(哈哈,人贩子遇到人贩子!)。警察后来找到了刘梅她们。
检察院对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诉,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已经拐卖五六个了,被判无期徒刑;“舅舅”、“舅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只眼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李大拐收留被拐妇女,被判2年。刘慧因拐卖妇女罪也被判了3年。
刘慧的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一位法官解释说:“拐卖妇女儿童,最低也要判5年。只判3年,已经是从轻了。”
刘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师,提起上诉。开庭时律师列出3条,一是刘慧犯罪时不满18周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18岁生日,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铺;二是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谋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了4个人贩子。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一个未满18岁的高中生少女,差点被人贩子拐卖了,却反过来倒将人贩子给卖掉。这本来是个真实的新闻消息,但因事件离奇、情节曲折、场面惊险,就像是虚构的故事一样。这件事体现了这个少女的聪明和高智商,临危不惧,急中生智,应变力强。
但是话说回来,你自己将错就错、知法犯法,也拐卖了他人,同样触犯了法律,是不合法、不可取的。不过在当时那样一个被动、特殊的场合和处境下,不容人再冷静、理智、周全、详细地考虑一切,也难免她有这样的自卫甚至报复心理。好在她与家人及时报案,将一干犯罪分子抓获归案、绳之以法;再说她还不到18岁,还不算成年人,所以法院终审时没有给她判刑,只是批评教育,也总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这个故事对于广大青少年学生,尤其是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碰到类似不幸遭遇时,是有很多启发和参考的,有经验也有教训。如何临危不惧,急中生智,以高明的方式方法将自己从危难和被动中解脱,是可取的;为了将自己解救出来,被迫实行正当防卫,与犯罪分子作英勇、机智、合理的斗争,那也是应该的;可是,当自己脱离险境后,却并不马上报案,仍然将错就错、知法犯法,那就不可取了。
这个小女生名叫刘慧,刚高中毕业,还未满18周岁。她去城里玩,准备回家,在车站被小偷把钱包偷走了。她发现钱包没了,就喊:“我的钱包丢了,谁把我的钱包偷走了?”
这时有一个衣着华丽、30多岁的漂亮女人走到她身边,对她说:“妹子,你钱包丢了,你要去哪啊?”刘慧就说自己要回家,说了家在的地方,说没钱买车票了。
这女人说:“真巧啊,我也是那里人,咱们是老乡,我给你买车票吧。”
刘慧说:“谢谢大姐啊,你真好啊,我回家就把钱还你。”
那女人就说她叫刘梅,帮刘慧买了车票,跟她一起坐车回家。刘梅说她在城里老公家开的公司里上班。到了县城,下了车,刘梅说舅舅家在这,让刘慧陪她去一趟再回家。刘慧想自己还要再坐汽车,然后再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家,人家给自己掏钱买了车票,再说自己现在也没钱买汽车票啊,就同意跟刘梅去了。
到了刘梅舅舅家,院子、房子挺不错。刘梅舅舅把她们接进去了,刘梅舅妈却出去了。他们在屋子里说了一会话,舅妈回来了,还带回来一抽吧干瘦脏兮兮的男人。那男人一进屋就盯着刘慧看。一会儿,刘梅就对刘慧说:“妹子,我跟舅舅说点事,你先到那屋去休息一下。”然后就把刘慧带到另一个房间里,让她在床上休息。
刘慧自己在房间里,感觉不对劲,那个脏兮兮的男人怎么一直盯着自己看?哎呀,自己不会是遇到人贩子,要把我拐卖了吧。
她一推门,发现被从外面锁上了。她想这可怎么办?看到房间连着储藏室,就到储藏室里,搬了凳子站在上面,从储藏室的窗户缝隙正好看到那个房间。
她看到对面房间里,刘梅说:“水灵灵多好啊!”那个脏兮兮的男人问刘梅多少钱?讨价还价后定为4000块。刘梅说大白天不好直接带走,等天黑给他送去。男人走了。
刘慧躺在床上装睡觉。刘梅进来了,说要带她出去串门。
刘慧于是趁机跟刘梅讲,自已有3个好姐妹,也都没考上学;而且4人曾讲好,有福同享,所以她想让那3人跟她一起去工作。
刘梅想,自己又能多赚3个人的钱,是笔好生意。就同意了刘慧,带她离开了这里,并坐车跟她去了她家所在的镇上。
到了刘慧家所在的地方,刘梅住进一家招待所,让刘慧去找她同学。刘慧离开招待所,心想,自己可算自由了!她想去报案,可是一想自己也没证据,要是刘梅就不承认也没办法啊,可是就这样也不甘心,想报复一下人贩子。这时她看见路边有一个一只眼的男人在外面拢了一堆火正烤火。
她就跟那个男人搭话,说:“大叔,你怎么不把柴火抱屋里去烤啊?”那男人说,抱进去多麻烦啊(看这懒的)。
刘慧说:“大叔看你挺悠闲的,你孩子一定挺孝顺你吧。”
一只眼说:“我哪有孩子,老婆还没有呢,看我长这样,谁跟我呀。”
刘慧压低声音说:“有钱还娶不到老婆吗?可以买呀!”
一只眼说:“上哪买啊?”
刘慧说:“我认识一个30多岁的女人,长得很漂亮,你愿意就介绍给你认识。”
一只眼说:“那太好了,行,你要多少钱啊?”
刘慧说:“给我个路费当介绍费就行了,五六百块钱就行。可是她要是看到你不愿意怎么办呢?”
一只眼说:“你把她领到我这来,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刘慧回到招待所见到刘梅,对她讲自己事先想好了的瞎话:“大姐,我跟我同学说了,她们都可高兴了,很愿意跟我一起去你那里。可是她们父母不太同意,非要让你去一趟,你去见见他们跟他们讲讲吧。”
刘慧就把刘梅带到一只眼那里,说大叔来客人了,招待一下吧.一只眼出来把她们接进去了,刘慧对刘梅说:“大姐,你先坐一下,我把同学和她们父母全找来。”
刘慧出来了,一只眼跟她出来给了她500块钱,刘慧就回家了。回到家,刘慧见到父母,就哭了,把自己今天的遭遇讲给父母听。父母对刘慧说,咱们得去报案。于是就去了派出所报案。民警听完刘慧讲的经过,对她说:“谢谢你来给我们报案,但是你卖了她,我们也要拘留你。”
警察带着刘慧找到一只眼家,可是只有一只眼自己在家里,刘梅并不在那里了。
原来一只眼也是个人贩子,他把刘梅强奸了,然后卖给同村的一个光棍李大拐。(哈哈,人贩子遇到人贩子!)。警察后来找到了刘梅她们。
检察院对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诉,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已经拐卖五六个了,被判无期徒刑;“舅舅”、“舅妈”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一只眼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李大拐收留被拐妇女,被判2年。刘慧因拐卖妇女罪也被判了3年。
刘慧的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一位法官解释说:“拐卖妇女儿童,最低也要判5年。只判3年,已经是从轻了。”
刘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师,提起上诉。开庭时律师列出3条,一是刘慧犯罪时不满18周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18岁生日,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铺;二是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谋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了4个人贩子。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一个未满18岁的高中生少女,差点被人贩子拐卖了,却反过来倒将人贩子给卖掉。这本来是个真实的新闻消息,但因事件离奇、情节曲折、场面惊险,就像是虚构的故事一样。这件事体现了这个少女的聪明和高智商,临危不惧,急中生智,应变力强。
但是话说回来,你自己将错就错、知法犯法,也拐卖了他人,同样触犯了法律,是不合法、不可取的。不过在当时那样一个被动、特殊的场合和处境下,不容人再冷静、理智、周全、详细地考虑一切,也难免她有这样的自卫甚至报复心理。好在她与家人及时报案,将一干犯罪分子抓获归案、绳之以法;再说她还不到18岁,还不算成年人,所以法院终审时没有给她判刑,只是批评教育,也总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这个故事对于广大青少年学生,尤其是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碰到类似不幸遭遇时,是有很多启发和参考的,有经验也有教训。如何临危不惧,急中生智,以高明的方式方法将自己从危难和被动中解脱,是可取的;为了将自己解救出来,被迫实行正当防卫,与犯罪分子作英勇、机智、合理的斗争,那也是应该的;可是,当自己脱离险境后,却并不马上报案,仍然将错就错、知法犯法,那就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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