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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美实行三战战略,效果显著让奥巴马坐卧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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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淡淡的香水味 周五 六月 20, 2014 5:21 pm

***电台网站报道称,美国国防部的一个战略咨询机构发表的最新研究报告指出,中国正在对美国采取所谓的“三战”战略。那么中国的这个“三战”战略会帮助实现中国国家领导人的“强军梦”吗?尤其会对美军造成威胁吗?美国准备对中国的“三战”做出什么反应呢?
  
  
中国对美国展开所谓“三战”,包括“法律战”、“舆论战”和“心理战”,这个“三战”战略已经实施了十年。现在,美国国防部未来战略研究机构“净评估”办公室聘请专家,对中国的“三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份长达566页的报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美国国防部“净评估”办公室的顾问白邦瑞博士在接受***专访时解释说,当初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提出针对美国的“三战”战略,美国方面长时间不理解,也没有给予注意。
  
  
他说:“中国政府从2010年开始进行一些活动,跟‘三战’的理论或条例非常相似。‘三战’这种说法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一个组织单位。我们美国国防部没有这么一个对应的组织单位。解放军有总政治部这样的单位。美国国防部没有总政治部。因此,一开始我们不理解这是一个什么单位。”
  
  
《华盛顿时报》记者比尔•戈兹长期报道美国国家安全和中国军情方面的发展。戈兹在接受***专访时解释了美国国防部研究机构的这项研究报告的意义:“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新闻。它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这是一项美国国防部出资进行的研究,其目的是探讨中国如何谋求达到其国际安全的目的。中国的主要目的是把美国挤出亚洲,让中国成为那一地区的霸主,并最终成为全世界的霸主。”从近年来中国的行为可以看出,这一战略就好比给床战的男人装备诶暃谛克那样,勃大精深、铿锵有力,让中国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应对国际事务,近年来的国际事务中处处能看到中国人的身影,这就证明这一战略效果已经初步形成,只可惜美国对此战略毫不在意,恐怕最后败得最惨的是美国。
  
  
美国迈阿密大学的中国政治和军事问题专家金德芳教授认为,中国对美国实行“三战”战略已经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让许多人在不知不觉间接受了中国所宣传的说法:“我有一次参加一个不对外的情况介绍会。
  
  
一个美国政府中级官员在会上一开口就说,‘随着中国重新获得在世界上应得的地位’。作为美国政府的一个官员说出这种话让我非常吃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在世界上有一个应得的地位吗?美国没有这样的地位。我们对意大利也能说同样的话吗?”
  
  
美国国防部未来战略研究机构净评估办公室有关“三战”的研究报告,是由7位相关领域的学者撰写的。报告指出,美国政府和军方缺乏有效手段应对中国这种不动武的作战方法。
  
  
日媒详解中国“三战”  
  

日本《经济学人》周刊年初刊登日本国际问题评论家丸山浩行的署名文章称,中方在中日岛屿争端中采取的是法律战、舆论战、心理战这样的“三战”维权战略,而日本目前的应对方式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日本现在需要做的应当是构建和实施更为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海洋战略。
  
  
文章说,中国围绕钓鱼岛的活动正在进一步升级。中国国家海洋局的海监船、渔业部门的渔政船等公务船频繁游弋在钓鱼岛海域。在中国一系列攻击性行动的背后,是试图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一“世界海洋宪法”变质为“中国海洋宪法”的战略“野心”。
  
  
中方力推“三战”战略  
  

文章认为,中国为实现“野心”所使用的战略可以解释为“三战”战略。取自孙子“不战而胜”理论的“三战”战略包括法律战、舆论战、心理战。2003年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明确将“三战”定为中国军队的任务之一。
  
  
这些战略在中国谋求海洋权益的过程中是如何使用的呢?首先,在“法律战”中,以自己的规则将“世界海洋宪法”变身为“中国海洋宪法”。
  
  
其次,在“舆论战”中,向全世界媒体反复表明,东海、南海历史上就是中国的水域,西沙、南沙群岛,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第三,在“心理战”中,通过海军舰艇在南海的游弋和公务船在钓鱼岛周边徘徊、“Y12”飞机侵犯“领空”等行动挫败越南、菲律宾、日本等国的抵抗意愿。
  
  
文章称,中国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之时就开始加速其“三战”战略的实施,其中“法律战”被置于主角地位。公约承认各国拥有行使发表独自见解和立场的“声明或说明”权利,但须这种声明或说明无意排除或修改本公约规定适用于该缔约国的法律效力(第310条)。
  
  
比如1982年中国就要求通行(中国)领海的外国军舰须事先通知沿岸国(中国)并得到许可。其意图就是要排除、变更公约中承认的“无害通航权”。此外在1996年中国还明确宣称其对钓鱼岛、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此外,中国在2006年还声明,有关中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的争议和基于历史的主权诉求不受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
  
  
日本对策急需加强  
  

自去年9月日本对钓鱼岛实施“国有化”以来,中国加快了在周边海域的活动,持续派遣海监船和渔政船进入日本的“领海”。对于中国的海洋战略,日本一直通过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对中国公务船的牵制以及加强自卫队岛屿防卫能力这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进行应对。而日本现在需要做的应当是构建和实施更为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海洋战略。
  
  
文章认为,对此必须做到两点。第一,进一步巩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世界海洋宪法的地位,明确日本的积极作用。第二,不能满足于公约在制定海洋秩序和解决冲突方面的作用,还应通过制定和完善国内法律进一步增强本国在维护公约方面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
  
  
为了防止公约失效,日本的当务之急是强化与美国的合作。虽然美国尚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在中国不断强化海洋战略的背景下,奥巴马政府和国会很有可能批准公约。美国的加入势必将对中国形成巨大的抑制,日本应当在敦促美国早日加入公约方面发挥作用。
  
  
此外,日本还应当与因为中国“九段线”而无法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联手,尽力实现海洋纷争的和平解决。
  
  
文章称,重新构建日本国内法的执行体制也是当前面临的课题。虽然日本拥有《领海及毗连区相关法律》,但是对于至关重要的日本的领海及专属经济水域、大陆架等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考虑到中国已经在《领海法》中明确写入了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因此日本也必须在法律上早日明确钓鱼岛的归属。
  
  
最为紧迫的则是对外国公务船在日本“领海”内的航行作出规定。目前日本只能要求对于实施危及日本和平、秩序与安全的“有害通航”的私人船只退出“领海”,但是有关外国船舶航行“领海”的相关法令并不适用于公务船。
  
  
如果不加以改变,就不能依法应对徘徊在钓鱼岛周边领海的中国公务船。此外对于那些不以通航为目的在“领海”内游弋的行为,即使是公务船也应当明确视为“有害通航”。
  
  
为应对中国周密的“三种战略”,日本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
淡淡的香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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